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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須知

發佈單位 : 註冊課務組

法規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生選課須知

113 學年度選課系統操作說明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生選課須知英文版(Course Selection Guidelines for the 1st Semester of the 113th Academic Year)

一、113-1 學期學生選課重要時程表

階段

選課時間

公告抽籤

第一階段選課(大學部學生選填通識課程及特色運動志願)

08 / 26()11:00 ~ 08 / 28()10:00

08 / 28()15:00

說明:

於正式選課之前,請同學先上網選填通識課程志願,其篩選方式係先依同學志願序,同志  願者依各學生「已修學分數*年級權重*教學意見調查權重」的大小排列,積分相同者,由   電腦取亂數排序。

  1. 已修學分數:若學生已修學分數為  0(含新生、入學第二學期後尚無通識課程修課紀錄者),總積分以 1 計算。轉學生入學第一學期已修學分數以 1 計算。
  2. 年級權重:一年級學生權重為 1 倍;二年級學生權重為 1.2 倍;三年級學生權重為 1.3 倍;四年級以上學生權重為 1.5 倍;轉學生依其轉入年級計算。
  3. 教學意見調查權重:依本校「教學評量要點」第五點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   優先選填次學期通識課程志願序,故給予權重為 1 倍;未符合下列條件者權重為 0

全數完成填答問卷者。

未完成填答問卷科目數為一門者。但當學期修習課程僅有一門者,仍須完成填答問

卷。

第二階段選課 (全校學生網路登記選課)

09 / 02()11:00 ~ 09 / 03()10:00

09 / 03()10:50

09 / 03()11:00 ~ 09 / 04()10:00

09 / 04()10:50

09 / 04()11:00 ~ 09 / 05()10:00

09 / 05()10:50

09 / 05()11:00 ~ 09 / 06()10:00

09 / 06()10:50

09 / 06()11:00 ~ 09 / 09()10:00

09 / 09()10:50

說明:

  1. 登記選課制度,如未選中課程,將預設繼續保留至次一階段選課抽籤;如不想參加下次  抽籤,請先調整保留狀態為「否」,或自行進系統刪除該課程,以避免於後續抽簽被抽 中。
  2. 113  學年度起課務組不再印製選課證明單,學生應於各階段選課程分發後,請至網路選課系統查詢選課結果,以確認所選科目及學分數無誤。

第三階段選課

(網路登記選課及人工加退選)

09 / 09()11:00 ~ 09 / 10()10:00

09 / 10()10:50

09 / 10()11:00 ~ 09 / 11()10:00

09 / 11()10:50

09 / 11()11:00 ~ 09 / 12()10:00

09 / 12()10:50

09 / 12()11:00 ~ 09 / 13()10:00

09 / 13()10:50

09 / 13()11:00 ~ 09 / 16()10:00

09 / 16()10:50

09 / 16()11:00 ~ 09 / 18()10:00

09 / 18()10:50

09 / 18()11:00 ~ 09 / 19()10:00

09 / 19()10:50

09 / 19()11:00 ~ 09 / 20()10:00

09 / 20()10:50

09 / 20()11:00 ~ 09 / 23()10:00

09 / 23()10:50

網路退選課程請學生自行至系統退課,時間延至 9 23 日下午 17 時止

說明:

  1. .第二階段選課登記如未抽中,可於第三階選期間再次登記參與抽籤。
  2. .登記選課制度,如未選中課程,將預設繼續保留至次一階段選課抽籤;如不想參加下次  抽籤,請先調整保留狀態為「否」,或自行進系統刪除該課程,以避免於後續抽簽被抽 中。
  3.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學生人工加簽採用「授權碼」方式進行,人工加退選期間由學生自行找開課教師取得加選授權碼→於開放網路人工加退選課程期間進入【教務系

統】→左側選單進入【課程加選授權碼輸入】→輸入「開課號」找到課程後輸入加選授  權碼即完成加選。授權碼加選截止時間自 9 23 日上午 10 時止,網路退選請學生自行

至系統退課,時間延至 9 23 日下午 17 時止。

  1. .大一體育與特色運動加簽由通識教育中心體育組統一辦理加選作業,不由開課教師提 供授權碼。
  2. .113  學年度起課務組不再印製選課證明單,學生應於各階段選課程分發後,請至網路選

課系統查詢選課結果,以確認所選科目及學分數無誤。

 

二、選課程序

()網際網路選課程序︰

進入本校網址(http://www.ncnu.edu.tw) →點選右上方【單一入口】點選右上方【登入】功能輸入帳號、密碼完成登入選擇【校務系統】點選【SSO 登入】左側選單進入【線上選課】依選課階段進入【大學部學生志願登錄(第一階段)】或【學生登記選課(第一階 段)依螢幕顯示勾選各類課程後點選【新增課程】或【登記課程】即可。部分上課教室 未訂者,敬請隨時進入校務系統查詢。

強烈建議:選課前,請先進入【課程查詢】查閱課程綱要及相關資料。

(二)人工選課程序︰

  1. 開課教師需先於【課程加選授權碼產生】功能,選擇要建立授權碼的課程,建立授權碼, 並印出「課程加選授權碼領取簽名單」。
  2. 學生自行找開課教師取得加選授權碼→於開放網路人工加退選課程期間進入【校務系統】

→左側選單進入【課程加選授權碼輸入】→輸入「開課號」找到課程後輸入加選授權碼即完成加選。

三、全校共同必修課程之修課規定

()中文思辨與表達/僑外生華語文:

  1. 113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修習「中文思辨與表達」(4 學分)/僑外生華語文(4 學分)

之選課注意事項:

    1. 「中文思辨與表達」課程依所屬院系排課。若有特殊選課需求,請自行在校務系統退選,登記其他班別。
 
    1. 「中文思辨與表達」課程為「學年課程」,上、下學期須修習同一班別課程,校務系統設有擋修機制。例如:上學期修習「中文思辨與表達一:閱讀書寫(人文學院   A)」,下學期則續修「中文思辨與表達二:多元應用人文學院 A)」。
    2. 選課期間若無法完成線上選課,請於11395日至920日期間填具「113-1中文思辨與表達人工加選志願表」(網址:https://reurl.cc/v7RW7e),同學將會收到排定課程之通知,請勿直接向授課老師索取課程加選授權碼。
    3. 中文系學生依學號單雙號選修「閱讀與寫作指導()()ab 班課程。
    4. 僑外生依入學華語文能力測驗結果,得以修習「僑外生華語文」分級抵免。
    5. 若有「中文思辨與表達」相關選課問題,請電洽中文系兼任助理處理。(049-2910960 分機2603
  1. 105 學年度起至 112 學年度止入學新生修習中文思辨與表達(4 學分)/僑外生華語文

4 學分)之選課注意事項:

    1. 中文思辨與表達分上、下學期修習,各 2 學分,共 4 學分。
    2. 僑外生依入學華語文能力測驗結果,得以修習「僑外生華語文」分級抵免。
    3. 112 學年度尚未修畢「國文」課程者,請修習「中文思辨與表達一:閱讀書寫」認抵「國文(上)」課程,修習「中文思辨與表達二:多元應用」認抵「國文

(下)」課程。

()英文:

  1. 110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修習英文(6 學分)之選課注意事項:
    1. 大一英文:上、下學期各需修習 2 學分,學號尾數單號者請修習 a 班別,雙號者請修b 班別(合班上課者不在此限)
    2. 大二英文:需修習 2 學分,公行系、教政系、諮人系、國比系、土木系、進階班、教

院學士班僅於上學期開設,外文系、中文系、歷史系、科院學士班、管院學士班、護理系僅於下學期開設,其餘各系為上、下學期皆會開設,學生擇一學期修習。

    1. 大一學生完成本校自辦英檢前測之後,需依照語文中心所公佈的名單於加退選期間內改選「基礎班英文」及「進階班英文」,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
    2. 113-1 學期入學之學士班學生,務必參加本校自辦英檢前測,詳細測驗時間將個別通知同學並公告於語文中心網頁。
  1. 105 學年度起至 109 學年度止入學新生修習英文(6 學分)之選課注意事項:
    1. 大一英文:上、下學期各需修習 2 學分,學號尾數單號者請修習 a 班別,雙號者請修b 班別(合班上課者不在此限)
    2. 大二英文:需修習 2 學分,公行系、教政系、諮人系、國比系、土木系、進階班、教

院學士班僅於上學期開設,外文系、中文系、歷史系、科院學士班、管院學士班僅於下學期開設,其餘各系為上、下學期皆會開設,學生擇一學期修習。

    1. 除分配至「基礎班英文」及「進階班英文」外之學生,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

()資訊科技

113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修習「資訊科技」(1 學分):

每學年於上學期開課,不分學系上課,共 1 學分。

()社會服務學習/服務學習

  1. 113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修習「社會服務學習」(1 學分):

分上或下學期修課,共 1  學分,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

 
  1. 110 學年度起至 112 學年度止入學新生修習「社會服務學習」(2 學分):

分上、下學期修課,各 1  學分,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

  1. 105 學年度起至 109 學年度止入學新生修習「服務學習」(1 學分):

分上、下學期修課,各 0.5  學分,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

()大一體育

  1. 113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修習大一體育(2 學分):
    1. 分上、下學期修課,每學期各 1 學分。
    2. 大一上學期配合校慶運動會、體適能前測及水中自救游泳檢測,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大一下學期依各運動項目分班,依興趣自由選課,同時接受體適能後測。
    3. 大一體育上學期未滿 40 人之大學部學系及院學士班採併班上課;大一體育下學期未滿 40 人不予開課。
    4. 符合本校適應體育班者修習 2 學期後,可抵免大一體育課程。
    5. 無法修習適應體育課程之學生,須主動向教學醫院、公立醫院或醫療中心開具取得證明文件,經體育組認定後,始得申請免修適應體育課程、特色運動課程、大一體育課程或一般體育課程。符合免修條件者,仍須以其他課程補足免修之學分數,始得畢業。
  2. 110 學年度起至 112 學年度止入學新生修習大一體育(1 學分):
    1. 分上、下學期修課,每學期各 0.5 學分。
    2. 大一上學期配合校慶運動會、體適能檢測及水中自救游泳檢測,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但未滿 40 人之大學部學系及院學士班採併班上課。
    3. 大一下學期依運動項目分班,依興趣自由選課。
    4. 身心障礙者得修習適應體育班上、下學期後,抵免大一體育課程。
  3. 105 學年度起至 109 學年度止入學新生修習大一體育(0 學分):
    1. 分上、下學期修課,每學期各 0 學分。
    2. 大一上學期配合校慶運動會、體適能檢測及水中自救游泳檢測,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但未滿 40 人之大學部學系及院學士班採併班上課。
    3. 大一下學期依運動項目分班,依興趣自由選課。
    4. 身心障礙者得修習適應體育班上、下學期後,抵免大一體育課程。

()特色運動

  1. 110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修習特色運動(2 學分):
    1. 特色運動課程計有射箭、高爾夫、游泳、運動舞蹈、網球、船艇、戶外探索教育等 7 項,每項課程 1 學分。學生自大二起始得修課,每學期至多認定一項,畢業前必須完成至少二項特色運動課程,共計 2 學分。身心障礙者得修習適應體育班兩學期,抵免特色運動課程。
    2. 修習特色運動課程之學生,應實際參與當學期之全校性健走()活動,並列為課程評分項目之一,佔當學期課程總成績 5%10%
    3. 修習特色運動-船艇課程, 本校無提供往返日月潭交通車,上課須由修課學生自行搭車往返。
  2. 105 學年度起至 109 學年度止入學新生修習特色運動(1 學分):
 
    1. 特色運動課程計有射箭、高爾夫球、游泳、國際標準舞、網球、船艇等 6 項,每項課0.5 學分。學生自大二起始得修課,每學期至多認定一項,畢業前必須完成至少二項特色運動課程,共計 1 學分。身心障礙者得修習適應體育班兩學期,抵免特色運動課程。
    2. 水域及戶外探索相關課程則依體育署開課師生比及現場器材設備容納量規定辦理,其特色運動船艇課程自 112 學年度起前往日月潭水域,需自行負擔往返交通費用。

()通識講座(0 學分):學生應於畢業前至少出席 6 場通識講座。

四、通識領域課程修習規定

() 113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選修領域課程(共 15  學分)

四個主領域課程如下,可跨主領域認抵至多 4 學分(需經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1. 人文領域:包含文學與藝術、歷史哲學與文化兩項次領域,須至少修習 3  學分。
  2. 社會領域:包含法政與教育、社經與管理兩項次領域,須至少修習 3  學分。
  3. 自然領域:包含工程與科技、生命與科學兩項次領域,須至少修習 3  學分。
  4. 特色通識領域:包含國際連結(東南亞)、淨零永續(綠概念)、社會創新(在地實踐)三項次領域,須至少修習 3 學分。

()110 學年度起至 112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選修領域課程(16 學分)

四個主領域課程如下,可跨主領域認抵至多 4 學分(需經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

  1. 人文領域:包含文學與藝術、歷史哲學與文化兩項次領域,共至少修習 4  學分。
  2. 社會領域:包含法政與教育、社經與管理兩項次領域,共至少修習 4  學分。
  3. 自然領域:包含工程與科技、生命與科學兩項次領域,共至少修習 4  學分。
  4. 特色通識領域:包含國際連結(東南亞)、淨零永續(綠概念)、社會創新(在地實踐)三項次領域,共至少修習 4 學分。

() 105 學年度起至 109 學年度止入學新生選修領域課程(19 學分)

  1. 人文領域:包含文學與藝術、歷史哲學與文化兩項次領域,每次領域各 1 門,共至少修習

5 學分。

  1. 社會領域:包含法政與教育、社經與管理兩項次領域,每次領域各 1 門,共至少修習 5 學分。
  2. 自然領域:包含工程與科技、生命與科學兩項次領域,每次領域各 1 門,共至少修習 5 學分。
  3. 特色通識領域:包含東南亞、綠概念、在地實踐三項次領域,自由選擇其中兩個次領域各修習一門,共至少修習 4 學分。

五、其他選課相關規定

()學士班學生畢業英文能力基本要求規定:

  1. 通過系訂英文能力基本要求之學生,可隨時檢具相關測驗之正式成績單或證書至本校語文教學中心登錄,以作為「英文基本能力已通過本校檢定」之依據。通過系訂英文能力基本要求之學生,其歷年成績表上加註「英文基本能力已達系訂標準」及「通過之測驗種類與成績」。
  2. 未通過系訂英文能力基本要求之學生,得於大三()以上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完成登記:
    1. 至語文中心官網登記「進修英文線上學習」並通過實體期末測驗。
    2. 系訂英文能力基本要求對應級數,完成「英文學習歷程」集點。
 
  1. 詳情請參閱本校學士班學生畢業英文能力基本要求實施要點。

()禁止衝堂及重覆修習:同一上課時間不得修習二科以上之科目,違者各該科目均以零分計 算;重覆修習已及格之科目,其學分成績不計。(學則第 17 )

()扣考:學生任一科目請假(缺課)逾該科目全學年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一學期內請假(缺課)逾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應令辦理休學,由學校通知限期辦理休學與離校手續,仍未辦理或其二年休學期限已屆滿者,則予退學。一學期內曠課逾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則應予退學。(學則第 36 )

()學分費之繳交:選課確認截止日後,請於繳費期限內儘速繳費。

()依「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語文教學中心語言教室與語言實習費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本校學

士班學生於大一上下學期各收取「語言實習費」新臺幣 750 元整;大二()以上轉學生,一

律於入學當學期收取「語言實習費」新臺幣 750 元整。

()延長修業年限期間學士班學生(延畢生)及碩、博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修習零學分課 程者,則按其每週上課時數,一小時以一學分計費。其收費方式為:

  1. 學士班延畢生:
    1. 開學時先收取學生平安保險費,不預收學雜費,俟加退選確定後,依所修習學分數及其他費用核計應繳費用。
    2. 修習學分數在 9 學分以上者,收取全額學雜費;修習學分數在 5 學分以上 8 學分以下者,收取二分之一學雜費;修習學分數在 4 學分以下者,收取四分之一學雜費。
  2. 研究生:開學時先收取學雜費基數,俟加退選確定後,亦依所修習學分數繳費。

請同學務必保管好自己校務系統密碼,強烈建議選課前更新密碼,避免密碼遭人不當盜用。

上課時間代碼對照表

1. 星期代碼:以「阿拉伯數字」表示,1-7 代表星期一~日。

2. 時段代碼:

a=08:10-09:00;b=09:10-10:00;c=10:10-11:00;d=11:10-12:00;z=12:10-13:00;

e=13:10-14:00; f=14:10- 15:00;g=15:10-16:00;h=16:10-17:00;i=17:10-18:00;

j=18:10-19:00;k=19:10-20:00;l=20:10-1:00;m=21:10-22:00;

x=06:10-07:00;y=07:10-08:00。

3. 範例:2bcd 表示上課時間為星期二上午 9:10-12:00;1cd3f 表示上課時 間為星期一上午 10:10-12:00 以及星期三下午 2:10-3:00 上課。

其他選課相關事宜,請詳讀本校學則及各系(所)相關規定辦理。

有關校務系統安裝使用、忘記系統密碼請洽計網中心(分機:4032、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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