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辦法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程序
停修課程申請表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應填妥停修課程申請表,經【任課老師】、【導師】及【系所主管】同意後,送交教務處辦理。
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之課程停修後,其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停修課程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停修課程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