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於學士班學生申請畢業離校時,若學生具備雙主修或輔系資格且經審查後已確認修畢,於學生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時,將一併填寫由課務組製作獎勵金領據,待核銷後獎勵金將匯入學生指定帳號。
學生修畢學分學程或微學分學程後,於課務組每學期公告時間內申請證明書,經學分學程或微學分開設單位初審,課務組複審後確認已修畢,學生至開設單位領取證書時將一併填寫由課務組製作獎勵金領據,待核銷後獎勵金將匯入學生指定帳號。
學生完成自主學習計畫後,經審查委員會審核確認通過獲得學分後,課務組於審查通過通知信件中,將告知完成自主學習計畫學生至課務組填寫由課務組製作獎勵金領據,待核銷後獎勵金將匯入學生指定帳號。申請人若為應屆畢業生,後續相關工作逕由學生所屬系所提供協助。
接受獎勵之學生或團隊,須配合本校高教深耕計畫相關活動推動。
本要點之獎勵經費均由教育部補助之相關計畫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