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月10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書須由本人親自辦理並且書寫清楚
●課程經申請核准認列為跨域探索課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回復原計算方式。
●每名學生得認列為跨域探索課程數,以二門課程為限。
●本校學士班一年級及二年級學生,修習非主修學系(學位學程)開設之課程,可申請將該課程認列為跨域探索課程。
●下列課程不得申請認列為跨域探索課程:
學生主修學系、雙主修學系及輔系學系之必選修科目一覽表規劃修習之課程。
共同課程(包含中文思辨與表達、大一英文、大一體育、特色運動、社會服務學習)。
通識領域課程。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
經本校核准跨校或出國修課之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