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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學程證書申請作業至1月31日止

發佈單位 : 課務組

 

本學期學分學程證書申請作業自即日起至1月31日止,流程簡列如下:
(以下學分學程簡稱學程)

1. 確認申請並通過學程應修課程

2. 填寫學分「學程證明書申請表」並附上歷年成績單正本

3. 送學程負責單位審查,確定通過後將「學程證明書申請表」及歷年成績單正本送課務組(1月31日收件截止)

4. 課務組覆核並彙整通過之申請書統一上簽,獲核可後製發學程證明書

5. 證書領取:證書製作完成後,課務組發送email 通知申請者及學程負責單位,收到通知後請至學程負責單位領取。

 

注意:
1. 請勿使用舊表格

2. 請使用附檔申請表 或 至課務組網頁>下載專區 下載

3. 請至課務組網頁>查找學分學程相關資訊

4. 逾期(1月31日)繳交之申請書,將退還至學程負責單位,延至次學期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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