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期間, 自115年2月23日起至4月30日止。
114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期間,自115年2月23日起至4月30日止。
一、學位論文考試申請須至本校新世代校務系統辦理,申請步驟為 學生專區\教務資訊\研究生線上申請學位考試。 申請人於頁面填列必要欄位後儲存並列印申請
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學術倫理課程通過證明(106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及論 文相似度比對報告(112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等送申請交審核。
二、學位考試申請期限,第二學期自開始上課日起,至4月30日止。倘因系所專業要求等,未及於4月30日前提出申請者,至遲應於6月30日前完成申請。惟於4月30
日後始提出申請者,其學位證書配合審查與作業時間,須於8月1日後始得領取。
三、敬請依規定期限配合辦理,各項期限摘要如下:
1.申請截止日為115年4月30日。
2.論文口試截止日為115年7月31日。
3.成績繳送截止日為115年7月31日。
四、其他注意事項,提醒如下:
1.106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已完成修習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需於學位考試申請表檢附中文修課證明。
2.112學年度起入學學生應繳交「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最遲應於提送口試委員名冊繳交時檢附。(規劃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學生,請於115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申請時得先檢附歷年成績單、學術倫理課程通過證明即可;至遲於口試截止日前二週提送口試委員名冊,並補附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
3.114學年度起研究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論文延後公開之申請,並由學位考試委員於口試時審核,並於申請書(本校及國圖各1份)上簽名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