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補助分為「創新教學方法」、「執行校外補助計畫實施開設之創新課程」及「特色課程及課程精進補助」
法規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獎勵教師教學精進與創新作業要點1120315
表單
「執行校外補助計畫實施開設之創新課程」補助申請計畫書
申請資格與執行
- 由本校專任(含專案)教師提出申請
- 每一門課程為一案,每位教師每一學期最多申請一案。
- 同一門課至多以申請 3 學期為限。
- 排除在職專班、 高階經管班、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班等之課程
- 經審核通過之申請案,選課確認後其修課人數未達最低開課人數不予獎勵補助。
- 申請案執行期程以一學期為限,經審查通過之申請案負責教師應於執行完畢之次一學期開學前提交執行成果報告書, 並參加教務處辦理之「創新教學成果發表會」進行成果發表
- 經審核通過之申請案,需參與教務處推動之學生學習成效評量。 。
一、創新教學方法課程
申請文件:
- 「創新教學方法」補助申請計畫書
- 課程授課大綱。請於課綱特別註記創新教學方法為何。
- 各課程結束後請附成果報告書送教務處課務組備查。
課程需符合條件:
- 運用創新的教學方法,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學習成效。
- 能設計出富創意的課程內容,提升學生學習興趣。能設計出富創意的課程內容,提升學生學習興趣。
- 能整合理論與實務,解決各類教學現場問題。能整合理論與實務,解決各類教學現場問題。
- 其他具創新特色的教學方法。其他具創新特色的教學方法。
- 已獲校內其他教學補助之課程,或其他計畫經費補助者,不得重複補助。
補助經費:
經本校創新教學審核小組審核通過 ,補助教師業務費至多新臺幣2萬元為原則,經費核銷需符合規定辦理。
二、執行校外補助計畫實施開設之創新課程
申請文件:
- 「執行校外補助計畫實施開設之創新課程」補助申請計畫書
- 課程授課大綱。請於課綱特別註記創新教學方法為何。各課程結束後請附成果報告書送教務處課務組備查。
- 校外補助計畫書。
補助經費:
- 經審核通過每案獲外部計畫補助金額每30萬元,以補助一門課程業務費至多新臺幣2萬元為原則;計畫補助金額達60萬元者,以補助二門課程業務費,以此類推。
- 已獲其他校內授課時數加成獎勵及教學補助之課程,或獲得創新教學方法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 執行校外補助計畫係指配合教育部、科技部或其他公部門計畫需實施之創新課程,若以全校為範圍之大型計畫而開設之課程,則不在本要點獎勵範圍。
三、特色課程及課程精進補助
課程需符合條件:
- 課程需與本校校務發展具有關聯性。
- 為配合全校型大型計畫而推動之特色課程或進行課程精進,且該課程未受計畫補助。
- 可以單一課程、組合課程或專案方式進行申請
補助經費:
單一課程補助教師業務費至多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組合課程至多以 7 萬元為原則,專案方式至多以 20 萬為原則。每學期補助之案數依當學期公告為原則,所需經費依當年度教育部相關計畫經費支給,經費核銷需符合規定辦理。
執行配合事項
- 經費核銷憑證,請依大專院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辦理核銷,並於截止日前核銷完成。
- 課程照片電子檔10張請老師勿使用手機拍攝,每張照片之檔案畫素至少應大於1920*1080照片。拍攝請平均分散於每次課堂中勿全部繳交同一週。上課照片,請連同成果資料一併繳交。
- 成果資料請於執行完畢之次一學期開學前繳交。
- 創新教學課程學習成效評量獲得補助之課程,應配合本組施行學生課程學習成效前後施測。
- 經驗分享:獲得補助之課程教師應受邀參加本組舉辦創新教學課程教學經驗分享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