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下載並填妥碩(博)士班畢業離校程序單及提前授予學位申請表。 二 、完成離校程序單1-5項程序,未修教育學程者,請逕於第4項之程序完成確認欄載明「未修教育學程」。 三、將學生證、離校程序單及提前授予學位申請表交至註冊組,於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天內完成學位證書製作後可領取。